关于给予李德金等五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院属各班:
2016年1月11日14:30-16:20《财务管理》考试过程中, 2013级财政一班李德金、2013级财政二班安博文;2013级税收一班李潇,2013级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班张雅倩;201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段爱红;以上五位同学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则与考试纪律。为教育本人,严肃考试纪律,依据《兰州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学院2016年1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德金等五名同学严重警告的处分。同时取消李德金等五名同学一学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资格;取消一学年内入党资格。
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的考试制度,努力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院学生工作顺利进行。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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