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财管党政联发〔2015〕1号
关于给予杨铎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院属各班:
2013级税收2班学生杨铎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不遵守考场纪律。根据《兰州商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第五条第(七)款的规定,经学院2015年1月16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铎同学记过处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撤消该生担任学院分团委实践部部长一职。
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确保学校教学秩序良好有序进行。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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