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兰财大财税院发〔2023〕30号
关于成立财政与税务学院本科教学指导
委员会的通知
学院各系、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在教学工作中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的通知》(兰财大校发[2016]389号)文件规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可连聘连任。如遇委员岗位发生变动,继任者自然递补”,经2023年11月2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第一届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李永海
委 员:马军、杜丽娜、刘彦龙、包智勇、王晓慧、何云鹏
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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