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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李永海博士应邀参加“税收宣传月”座谈会 积极建言献策

2018年04月02日 17:16  点击:[]

  3月29日,甘肃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院副院长李永海博士在会上谈到,作为一名大学税收专业教师,也是一名纳税人,更是一名税收宣传员,有义务宣传税收知识。

  他认为我国实行税收宣传月,而不是税收宣传周或者税收宣传日,凸显了我国税收宣传的重要地位。从需求角度看,在当前“税感时代”的大背景下,如2016年对“营改增”问题的讨论,2017年对纳税人税号的讨论,2018年对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讨论等,都展现出纳税人主动关注税收,渴望知悉税收,以及对税收宣传的强烈需求。从供给角度看,税收宣传通过普及和提供税收知识这一公共产品,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实际上,相比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反避税调查而言,税收宣传恰恰是成本最低的税收征管。

 

 

   他认为税收宣传月(Tax Awareness Month)从1992年至今,历时26年,宣传主题越来越鲜明,如2016年的主题是“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2017年是“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今年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的演变,对国家治理体系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新时代特征和创新性。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的有效途径,而通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来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是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集中体现。

实际上,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税务部门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将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7项;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到多证合一改革;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中,从限制坐动车一等座到限制坐动车,从限制坐飞机头等舱到限制坐飞机;从可能需要跑多次到“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近期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从合作到合并等,这些举措都体现了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作用。

他提出税收宣传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在现有宣传方式下,还应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宣传栏、广告大屏、网络载体等渠道来提高宣传力度,把四月打造成为税收宣传氛围非常浓厚的宣传月,让大家都知道,都记住。二是进一步优化宣传内容,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对企业纳税人而言,需要个性化的宣传;而对个人纳税人而言,需要普及化的宣传。目前,税收宣传更多的集中在税收制度改革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等方面,除此以外,还应结合财政支出、政府预算等方面进行宣传,让纳税人知道自己缴纳了税款以后,政府到底干什么了,纳税人到底有没有所得、有没有获得。另外,在税收宣传中,有些专业问题还要对纳税人进行深入的宣传和引导,比如,纳税人广泛关注讨论的个人所得税3500元减除费用问题,实际上,将于5月1日开始执行的增值税税率降低政策,如从17%降低到16%,从11%降低到10%,这个政策改革的影响可能远远大于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的影响,因为2017年我国增值税收入5.6万亿元,个人所得税仅1.2万亿元,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的纳税人只有2400万左右,但是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降低增值税税率后,每位纳税人都能从中受益,像这种覆盖面广的税收政策改革,应该更多地进行普及宣传和正确引导。三是税收宣传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和共同推进。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宣传,企业税务财务人员向全体员工宣传,学校教师向学生宣传,以全面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构建多元化的税收共宣格局。

http://www.gs-n-tax.gov.cn/ssxc/ssxw/gzdt/201804/t20180402_150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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