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对象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工作规定,经各学生党支部考察评选,各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倾佩艺等二十一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5月7日。
三、公示程序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等方式,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情况。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弄清事实真相,并将核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部 门: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电 话:0931-5270859
联 系 人:史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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