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6]043号)要求,依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和《财政与税务学院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开展了此次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奖”)评定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实施细则》,从申请了国奖的29位同学中筛选出了6名同学进入答辩环节。依据答辩结果,经学院资助工作须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推荐以下3名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现在公示如下: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学号 |
霍欣艳 |
2023 |
财政学 |
202310020112 |
沈菁雯 |
2024 |
财政学 |
202410020127 |
卢丽雯 |
2025 |
财政学 |
202510020219 |
除此公示外,还将张贴于致远楼408,公示时间9月28 日—9月30日。
对推荐名单有异议的,请致电财政与税务学院康老师。联系电话:0931-5270859。
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