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6〕64 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李永海
成员:马军、张文斌、许岩、屈准、郭雁飞、康娅欣、李国豪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组长:柳江
成员:张飞霞、王彦平、包智勇、张晓旭、王晓慧、李睆玲
二、推免对象
推免对象须为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
三、推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且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含20%)内,已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雅思、托福等参照不低于四级425分标准)。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专业能力。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四、推免原则与综合评价计分办法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择优选拔。综合评价得分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综合评价得分由在校期间学业初修成绩(不计辅修课程成绩和微专业成绩)和奖励成绩两部分构成,以学业初修成绩占80%,奖励成绩占20%,计入综合评价得分,按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分值相同时按照学业初修成绩排名,学业初修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其中,学业初修成绩按照前三学年平均成绩计算。奖励成绩按100分计算,奖励项目包括科研成果(25分)、学科专业竞赛(25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分)四个方面。学生在某项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计算。单个项目不得超出上限分值,超出时按照上限计算。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其中:Z为综合评价得分,Z≤100分;X为学业初修成绩,即按前三学年平均成绩计算(不计辅修课程成绩和微专业成绩),X≤100分;J为奖励成绩,J≤100分;K为科研成果成绩(计分规则请参考附件1),K≤25分;B为学科专业竞赛成绩(计分规则请参考附件2),B≤25分;C为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成绩(计分规则请参考附件3),C≤25分;S为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成绩(计分规则请参考附件4),S≤25分。
所有奖励项目内容的有效期为学生入学至2026年8月25日,且在校期间获得。
五、推免工作程序
1. 8月28日—31日,学生报名,填写《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成绩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等(附件3)。
2. 9月1日—9月4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完成学生申请材料和奖励项目加分认定、综合评价得分和排名,组织学生答辩,并填写答辩记录表(附件4),答辩记录表及答辩过程全程视频录像由学院存档。
3. 9月5日—9月6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填写拟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成绩单、相关佐证材料,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并扫描为电子版,合并为一个文件(PDF格式,以“身份证号码_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学院教学秘书邮箱,最后按学校通知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4. 9月8日后,教务处对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的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5. 9月18日后,学院按学校要求通知本院推荐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缴费、填报志愿、联系招生单位复试。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1. 加强推荐工作管理,涉及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2. 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对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严肃处理。
4. 推荐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荐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 推荐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荐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异议处理办法
1. 公示期间,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材料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复议,对复议结果进行答复。
八、实施细则解释权
本实施细则由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教学秘书:康娅欣老师,0931-5270859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
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答辩记录表
附件5:兰州财经大学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6: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