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大校发〔2024〕207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关于印发<财政与税务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兰财大财税院发〔2025〕14 号)文件,学院制定了《财政与税务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资格的严格审核,以及学院组织的转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最终确定向颖等17名同学拟转入财政学专业,马贝迪等38名同学拟转入税收学专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到学院办公室进行申诉。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5日
申诉电话:0931-5270859
申诉地点:致远楼312办公室
附件1:财政与税务学院2026年转专业拟录取名单(24级财政学)
附件2:财政与税务学院2026年转专业拟录取名单(25级财政学)
附件3:财政与税务学院2026年转专业拟录取名单(24级税收学)
附件4:财政与税务学院2026年转专业拟录取名单(25级税收学)
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