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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政与税务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2025年05月26日 17:57  点击:[]

一、学院转专业计划

财政与税务学院2024级本科生共计302人,其中财政专业104人,2个行政班级,税收专业198人,4个行政班级。2024级本科生财政专业计划转入10人,税收专业计划转入15人。详见“财政与税务学院2025年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

二、转入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4〕207 号)文件的规定。

2.转专业学生须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

3.对财税专业知识具有浓厚的兴趣和志向,具有一定的专业自学基础。

4.学生转专业需符合该生当年高考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5.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执行转入专业适用的人才培养方案。前置学期未修读学分须在后续学期予以补修;补修学分较多或难度较大时,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原修读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与学分的按照《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认定。

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三、转入流程

(一)申请阶段

申请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

提交地点:致远楼312办公室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需提交转专业申请书,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附件2),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原学院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等。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阶段

考核时间:2024年6月11日-27日(具体待通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考核内容:财政、税收相关知识

学生需填写《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附件2)。

(三)公示阶段

公示时间:以学校教务处公示时间为准

公示名单:以教务处公示名单为准

(四)转入阶段

1.通知转入学生办理学工系统数据迁移及党团关系转接工作。

2.通知转入学生转入班级、班主任联系方式,下学期按新班级课表按时上课。

四、咨询与投诉电话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70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1:财政与税务学院2025年转专业计划表

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

附件3:2024级本科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附件4:《关于印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大校发〔2024〕207 号)

附件5:《关于印发<财政与税务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兰财大财税院发〔2025〕14号)

 

财政与税务学院

2025年5月26日

 

 

上一条:财政与税务学院关于2024级卓越税收人才实验班选拔的通知 下一条:财政与税务学院关于2024级卓越税收人才实验班选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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