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 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2〕54 号)和《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兰财大财管院发〔2022〕48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按照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组织了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经过学生本人在“兰州财经大学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班级公示,学院对申请者的基本申请条件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研究,拟确定王奇国等710名学生为我院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初审名单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
监督电话:0931-5252689
附件: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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