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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 知

2017年03月29日 09:45  点击:[]

 

 

学院全体师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同时,为了完善校园两级督导制度,充分发挥学院二级督导组的作用,特在此重申教学规范和纪律的若干要求,希望学院教师和学生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相关规定

1.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秩序全面负责。
2.
教师应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兰财大校字〔201668号),认真备课、授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
4.
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禁止吸烟、接打电话;播放音、视频文件时,应严格控制播放时间,音量不能影响到其他班级的正常教学;上课期间不能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
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
6.
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7.
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关闭通讯工具,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
8.
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9.
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吸烟、吃早点零食、喝饮料。  

二、学院本学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试卷评阅及装订归档、课堂教学专项检查  

1. 由学院领导班子牵头,督导组配合检查毕业论文完成过程。对学生提交的查重论文严格审核把关,指导教师,教学秘书进行查重前检查。检查工作在学生毕业之前检查完毕,对不合格的及时整改,以免学生毕业离校后无法修改完善。  

2. 为保证试卷出题规范性,建议各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教师严格遵照《兰州财经大学试卷评阅及装订归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评阅、装订归档。  

3. 教师应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为了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我院领导班子联同学院教学督导组,将对以上几项重要教学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望全院师生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学院教风、学风的全面改进。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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