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我校学生通过参加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获得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对提升个人职业技能素养,提升就业能力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一个时期以来,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
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为贯彻好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好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在校学生参加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我校在校学生参加的各类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均为个人自主学习行为,其所获得的学习经历和考试成绩不与我校校内专业课的学习,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挂钩。
二、我校各学院或单位为帮助学生提升专业能力所举办的和与有关机构联合举办的任何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项目均需报学校批准。项目的举办,管理和收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的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不得以任何强制方式要求学生参加。
三、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参加此类培训和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帮助学生理性选择,在校生参加各类校外的培训项目,均不得影响校内课程的学习。
兰州商学院教务处(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兰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4 年11 月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