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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海副院长为本院财政系和税收系学生(1-3年级)做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的专题报告

2019年12月11日 20:22  点击:[]

按照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报告的安排,12月10日下午,我院副院长李永海老师在知行楼302教室做了题为《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的专题报告。我院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的260余名本科同学聆听了报告。

报告伊始,李永海老师为同学们介绍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召开背景和起草过程,在一万八千余字的《决定》全文中,“制度”和“治理”出现的频率分别高达222次与83次,可见这次全会对制度构建和治理能力提升这一主题的集中阐释。文件起草组成立6个多月,通过认真研读相关重要文献,系统总结我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的制度演变和制度创新,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推敲,形成了最终的《决定》稿,这种严谨认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值得同学们学习。

 

从具体内容来看,《决定》分为总论、分论与结束语三个大的板块。在总论部分,李永海老师为同学们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大总体目标。针对分论部分13个坚持和完善的具体内容,李永海老师在全面解读的基础上,重点结合财政和税收学两个专业的发展特点,解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在结束语部分,主要对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了要求。报告过程中,李永海老师以举例和引导的方式,鼓励同学们从专业角度积极思考,如在讲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时,引导同学们从税收、财政、社保三个角度出发,思考如何更加合理有效的调节收入再分配机制;在提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时,李永海老师表示中央与地方的共同事权尚存较大改革空间,对此,我们应该积极思考如何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最后,为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学习和践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李永海老师提出了三个建议:一是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二是系统领会全会精神,钻研专业知识;三是深入思考全会精神,做好理论研讨,并为同学们提供了具体的研究热点和参考选题。至此,本次专题报告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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