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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建议

毕业生办理改派、遗失补办等手续说明

2014年11月28日 15:24  点击:[]

按照人社厅相关要求,现将改派资料要求说明如下:
1
、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即回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所需改派资料
1)原报到证

2)单位接受函(证明)原件或协议书一份(接收函务必加盖公章,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务必办理),进天津等地需要进天津的审批函等,调档函不能作为接收函使用,人社厅不接受调档函
2
、毕业离校时已签约,违约后现申请改派的毕业生所需材料
1)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报到证抬头如有两个单位名称则需要两个单位的解约函)
2)原报到证
3)新单位接受函(证明)
4)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批表(此表到就业网中心下载栏目下载自行打印,可以复印,改派毕业生务必详细填写此表否则无法改派)。
3
、签约到省内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改派手续
4
、考上研究生申请放弃就读的毕业生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需要个人签字和家长签名
2)录取通知书原件
5
、毕业离校时已签约现在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甘肃省内毕业生所需材料
1)原单位解约证明
2)原报到证
3)生源所在地市(州)级人社局接受证明原件(证明上务必写明本人为本市州生源,并加盖地市州人社局毕业生分配专用章)

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请将按以上要求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本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处,人社厅不接受毕业生个人前往。

6、报到证丢失补办所需资料

1)甘肃日报社挂失报纸原件

2)个人申请,申请上黏贴甘肃日报社报头和挂失内容部分。

3)未在报到证派遣的就业单位报到或未在生源地毕业生报到部门报到就业的证明。

7、结婚迁移生源地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迁移目的地人社局接受证明

3)结婚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已在婚迁目的地落户)

注:单位接受证明和协议书作为签约有效凭证,调档函和劳动合同等其他证明资料不能作为改派凭证使用。以上要求证明资料为目前政策要求,如政策有变动随变动而更改。

改派所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交人社厅存档,不再返还,如个人需要改派所需材料请务必提前存留复印件。改派所需证明材料为人社厅审核时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材料不齐全不合格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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