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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建议

就业指导--2012届毕业生须知

2011年11月14日 00:00 学院 点击:[]

 

一、人事代理

1、根据我省人事部门的规定,凡去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在毕业派遣时,签发报到证,并凭此办理落户手续。

3、到省内外非国有单位就业者即可办理本地人事代理,也可办理“异地人事代理”。毕业生本人提供接收函,交纳人事代理费用即可办理。发给报到证,户口和档案留在办理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

4、毕业生在办理人事代理时,单位在本省的要提供接收函或在协议书上盖章同意接收。

人才服务中心为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能给毕业生提供充分的人事保障,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可以到国有、集体、股份、外资、私营、个体等企业工作,也可到外地自谋职业。

人才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

1)为毕业生代收代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2)为毕业生办理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随时调整档案工资。

3)为毕业生办理职称自然晋升,并按时受理毕业生的职称考试报名和评审工作。

4)为毕业生代办落户手续,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办理城区正式户口。

5)转接党团组织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6)为因公或因私出国的人员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7)为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出具证明。

8)在代理期间内,毕业生如有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以及考取研究生的,可按正常干部调动手续为其办理调出手续,连续计算工龄。

9)按毕业生的要求提供其它方面的服务。

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应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合于劳动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条款;

(3)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就业协议明确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意向,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功能。但是,就业协议可以就未来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内容作出约定,因此,两者并不是毫不相干。

三、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地工作的,签订就业协议时的要求

凡选择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地区就业的毕业生,须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督促并配合用人单位向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报用人指标,出具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的接收函,例如“非北京(上海)生源毕业生进京(沪)审批表”,只有拿到批复以后,就业计划才能成立。到以上五个地区就业的,只签订就业协议,没有人事局批复的,不能纳入就业计划,但也可以在当地或异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2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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