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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考试工作规程

2017年07月03日 16:04  点击:[]

 

一、试卷命题规定  

1、试卷要按照学校的命题规范要求进行命题;  

2、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进行命题,试卷应出份量、难易程度相同的AB卷各一份,教务科选定的一份作为正式试卷,另一份作为补充试卷,试卷打印要按照教务处统一规定要求打印;  

3、系主任对任课教师的试卷要全面审核,把好试卷的第一关,试题要求不能低于教学大纲的要求,不要出偏题、怪题,同时也要防止偏易现象。  

4、对试题中出现的题型偏少、考核内容偏难偏易、题目分值过高等问题,院、系主任要及时发现并提出修改意见,杜绝问题试卷。  

二、试题格式  

根据学校统一的试卷格式进行排版,各类不同的题目之间根据答案内容要留出相应的间隙,设置好得分栏与签名栏的位置。  

三、试卷评阅  

1、统一采用倒扣分的方式评阅;  

2、清楚规范的填写每一大题的得分栏和签名栏;  

3、分数修改处必须签教师全名;  

4、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等应写出答案要点或评分要点,给出小分,格式要规范,不得在空白试卷上直接填写答案代替标准答案;  

5、平时及期中成绩的评定应客观、合理、有根据,加强教学过程的考核,不能在期末登分时随意填写。  

四、试卷装订  

1、装订要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试卷封皮、考场记录单、试卷定性评估表、成绩单、样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按学生成绩表顺序排列);  

2、封皮书写要清楚、整齐,学院专业、班级课程等信息要按照教学计划的规范名称填写,不得简化。  

五、试卷定性评估表填写  

试卷分析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考试结束后,系要组织教师根据考试结果认真对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的分布等情况,在统一讨论后,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试卷的命题质量及规范性进行总结,并提出今后的改进意见,系加注意见后由学院盖章再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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