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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兰州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2011年11月02日 00:00 gonggongsch 点击:[]

1.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和荣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坚决制止一切影响课堂教学活动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

3.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在教室、图书馆和公寓等公共场所要服从老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强词夺理。

4.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污损门窗、桌椅和墙壁,不攀折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允许在校内吸烟、喝酒。

5.不得在教学区、公寓楼、办公楼等场所进行球类活动,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影响教学秩序的活动。

6.学生在校内必须佩带校徽,男女交往,举止得体,不讲粗话、脏话。在教学、科研等公共场所要穿着整洁,不许穿拖鞋奇装异服。

7.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张贴广告、海报等,不得摆摊设点、从事商务活动,不得在公寓内叫卖物品。

8.禁止休息时间到校外打台球、看录像、喝酒等;出入校门主动下车,不得翻越院墙、校门。

9.不得在宿舍区打闹、喧哗、弹吉他、放音响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0.维护校园秩序、遵守学院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打麻将、赌博及各种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1.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不准迟归宿舍或夜不归宿。

12.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按时熄灯就寝,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不留宿他人;不得向楼道、窗外扔瓶子、垃圾等杂物。

13.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则,按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14.认真遵守《食堂就餐公约》,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

15.禁止在校内成立任何非法的组织和社团机构,不得以学院的名义进行各种非法活动。

16.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对外籍老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7.不遵守以上行为规范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开院学籍处分;对于两次以上通报批评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8.对各种受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所在班级取消本学年度评选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资格。

19.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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