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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兰州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标准化班级管理条例

2011年11月02日 00:00 gonggongsch 点击:[]

 

第一条 为全面实现学院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目标的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加强班级管理这个重要环节的工作,使其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方面迈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委会由班级全体学生按选举程序选举产生。班委会应设班长、副班长、学习、文体、生活委员各一人。当选委员选票须超过到会学生人数的半数以上,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内如需更换委员须经班主任同意,按选举程序产生,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任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换。

第三条 班委委员应依据下列条件选举

1.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热情,有责任心和事业心。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个人修养好,在班级内有一定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

第四条 为搞好班委会管理工作,应制定以下班委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工作会议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在班主任或班长主持下具体落实班级工作;围绕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制定学期或年度书面工作计划,依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加强和改善班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班级全体学生会议通报情况,开展工作。

2.学生综合测评制度。依据学校颁发的《德育素质测评试行办法》,做好学生日常表现的记载工作,并把执行情况与评选三好学生、学生奖贷学金评选挂起钩来。

3.课堂考勤和两操考勤制度。

4.制定教室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5.班委会成员岗位职责制度。

6.班费收支情况公布制度。

第五条 在班主任主持下建立健全班委会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生干部工作成绩应有记载,每学期末须进行考评。

第六条 班委会工作制度经班级学生大会讨论通过,报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执行。

1.班委会工作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应如实记入班委会工作记录本内。

2.学生综合测评制度应以图表形式上墙公布,分项由专人考核。班委工作应做到日有记载,周有汇总,月有公布。工作资料应按学期保存。

3.为加强管理,班级制度的形式应按统一规格书面公布,共同监督执行。

第七条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班级管理中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考核

1.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管理考核,应依据学院颁发的《班主任工作条例》,按工作实绩进行考评并载入教师职称工作考核业务档案。对班级管理涣散,班风、学风不正,违纪现象明显多的班级要责令班主任限期改正。难以改正的应及时撤换班主任。对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班风、学风建设好的班主任要进行表彰。

2.学生干部工作实绩应建立考核登记簿,指定专人进行记载。每学期末或下半学期开学初召开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应邀请班主任参加,对本系内担任院、系、班学生干部的所有人员视其表现和工作实绩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测评,并以此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考核依据主要有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情况;学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和标准化班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

各系可结合考核依据制定实施细则,以便有据可依,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八条 形成良好班风是开展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良好班风的标准应该是团结、勤奋、活泼、礼貌等文明行为已成为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班委会应围绕这个主题并利用班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为形成良好班风而努力工作。

第九条 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是班委会的主要任务,主要应做以下工作

1.班委会要从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方法等方面制定规划、明确目标、细化标准,把勤奋学习变为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

2.每学期班委会至少应围绕学习主题组织纪律3-5次讨论会,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学生除积极完成教学进度规定的学习要求外,在班内提倡各种技能的学习,如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务员考试等,我们把此项要求纳入评选标准化班级的条件。

4.班委会应视其专业培养目标,主动与专业课教师联系,制定班级学术研究规划,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开展学术研究小组活动。班委会应在制定规划、协调联系、开展学术研究上做好工作。班级所有学生干部应积极参加到各学术小组的活动中去。

第十条 根据学生特点适时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课余活动

1.适时开展班级文体活动,使每个学生在活动中增进团结,增进友谊,增长知识,形成良好的集体观念。

2.积极引导学生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完成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办好班级学习园地,形成班内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

4.关心学生生活,及时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树立正气,抑制不良风气在同学中的影响。

5.配合团支部开展好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班委委员职责

1.班长对班委会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应根据本条款及上级组织的要求,定期主持班委会和班会,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方案,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检查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班风、学风建设;检查和考核职能委员及学习小组长和会长的工作,协调工作关系,加强班级管理工作;协助团书记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副班长应积极协助班长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学习生活中正当要求的实现。协调系办公室做好学生行政管理工作。

2.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引导学生开展学习互助和竞赛,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

3.文体委员应协助班长积极开展好班级各项文体活动设计,组织实施学生喜闻乐见的各项课余活动,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搞好班级两操和其它活动的考勤工作,使学生生活在一个充满生机的班集体中。

4.生活委员应协助班长认真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督促班级教室、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及时解决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协助院、系学生会做好卫生检查的督促和考核工作,协助系办公室做好班级生活管理中的工作。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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